关于沈自文同志的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拟对沈自文同志予以提拔任用。现对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沈自文,男,1956年4月出生,河南舞阳人,汉族,大专学历,原漓江学院校卫队队长,拟提拔为漓江学院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助理。
公示期为七天,时间从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宣传部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0773-3696228
邮件信箱:ljxyzxb2009@163.com
地址:漓江学院雁山校区公共教学楼202室
特此公示。
组织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