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把党员“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工作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要求,现将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对以下公示对象进行监督。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年级专业 |
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1 |
胡馨元 |
女 |
汉族 |
1990.6.3 |
08法 |
寝室长 |
2009.2.21 |
2 |
张惊园 |
女 |
汉族 |
1989.9 |
08法 |
寝室长 |
2009.2.20 |
公示期为一周,时间从2010年 4月30日至2010年 5月6日,以便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向政法系党支部或学生工作处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政法系党支部电话:3696316
学生工作处办电话:3696269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政法系党支部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上一条:政法系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下一条:关于2007级法学专业发展预备党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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