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学院将于近期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敢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2.遵纪守法、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
3.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敢于大胆替教职工说话办事,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二、工会委员候选人选举
工会委员候选人先由各系(部)、各部门根据各自分组情况酝酿、协商,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本组人数比例的10%来提名(名单于
召开工会代表大会是我院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工会委员推荐工作中,各系(部)、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保证质量,并如期完成。
漓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我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二次CNKI数字资源使用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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