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培养与分流管理办法》(漓院政教学〔2017〕101 号),结合2018级旅游管理类专业普通本科生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经学生个人申请、教研室初审、学院审核,现将2018级旅游管理类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1月6日,如有疑问,请与商贸与法律学院旅游管理教研室主任刘莹莹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768138250。
商贸与法律学院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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