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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0日 09:48 作者:石丽媛         编辑:傅秋月         阅读次数: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5〕105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暂行办法》(漓院政教学〔2016〕89号)、《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师漓院政教学〔2017〕116号)文件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登记,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拟对我院教师2021年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予以奖励(详见附件1-4)。

本次教学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奖励公示期为三天(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2日)。自公示下发之日起算,如对公示成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教学秘书处。

联系人:石丽媛,联系电话:0773-3696320。

附件:

1.【商法】附件2-1:2021年新葡萄8883官网AMG教学成果登记表(质量工程类、教师参赛获奖类)

2.【商法】 附件2-2:2021年新葡萄8883官网AMG教学工作成果登记表(指导学生参赛类)

3.【商法】 附件3:2021年新葡萄8883官网AMG科研成果登记表1(论文类、编著类)

4.【商法】 附件4:2021年新葡萄8883官网AMG科研成果登记表2(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类)

 

商贸与法律学院

2022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确定黄兰等1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余晓丽老师试用期转正考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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