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0:00
作者:黄毅 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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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1983年开始的,固定于每年3月15日,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响应“三▪一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精神以及更好的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法律援助协会于3月15日在食堂小广场举行了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活动主要分为两个环节开展,首先开展的是消费者权益讲解会,由法律援助协会的负责人面向广大师生针对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问题进行权益系统讲解及答疑,并发放消费者权益信息传单,让同学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活动现场同学们围绕着维权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而法学专业的学生则热情地解答同学们的问题,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其次是“消费维权我承诺”的现场签名活动,参与活动的广大师生纷纷停下脚步,在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以表示对消费者维权活动的支持和认可。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响应了“三▪一五”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时,也很好的体现了法律援助协会的特点,更好的向广大师生普及了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小知识,为法学专业的同学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活动平台,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创造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消费维权我承诺”的签名活动现场
围绕维权问题的讨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