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体育系第六周至善之星表彰公示
经我系同学民主推荐,本系2014级五班,黄秋露同学被推选为本周的“自律之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黄秋露,女,1994年10月出生,籍贯,广西象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体育系2014级体育教育专业五班。
主要事迹:在大一担任了我们14级的副年级长一职,协助年级长管理我们整个年级,担任年级干她深知自己身上担着很大的责任,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其它年级干一起努力为年级做事。现在大二了,她是我们14级新上任的年级长,对于职位的提升,她自己也将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她的处事能力更进一步,积极带动整个年级,激励年级里的每一位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里举办的各项活动,让我们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她努力做一个好榜样,树立起一个标杆,让我们年级的同学更加的优秀。
自我评价:我是一个活泼开朗、乐观向上的女孩子。为人诚恳,平易近人,跟老师、同学们相处融洽。适应力强、勤奋好学、脚踏实地、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进取、态度认真。忠实诚信,讲原则,说到做到,决不推卸责任,有自制力,做事情始终坚持有始有终,从不半途而废。肯学习,有问题不逃避,愿意虚心向他人学习。自信但不自负,不以自我为中心。愿意以谦虚态度赞扬接纳优越者,权威者;会用100%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公示期为一周,即10月12日—10月18日,凡对上述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向系团总支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