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入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新生需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类别
(一)特别困难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含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4.孤儿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
(二)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1.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致贫的,因病报销后自费开销的费用占据了家庭年总收入的80%,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缴费单据或出院证明等复印件。(提供的佐证材料有①②其中之一即可:①提供出院证明和缴费单据;②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缴费单据。)
2.因家庭突然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的,需提供受灾图片。
3.因家庭成员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致贫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复印件。
(三)比较困难
1.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2.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同一户口本家庭因成员有下岗或待业致贫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
4.同一户口本上有家庭成员是库区移民的。
5.同一户口本上家庭成员中,除监护人和本人以外,能提供其他成员残疾等级为壹级或贰级证书复印件的成员,可作比较贫困的佐证材料。
6.有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
7.因单亲家致贫的学生。
8.因务农或兄弟姐妹多(指3个及以上),人多地少致贫的家庭。
9.同一户口本上因家庭有2个及以上子女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致贫的,需提供其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证明复印件。
10.同一户因口本上家庭成员近三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慢性重病需要长期服药致贫的,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缴费单据或出院证明等复印件。(提供的佐证材料有①②其中之一即可:①提供医院出院证明和缴费单据;②提供医院疾病诊断书和缴费单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773-3696201 刘老师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 0773-3696201 董老师
咨询部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事务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