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杰,男,汉族,2001年10月出生,江苏盐城人,商贸与法律学院2019级电子商务专业1班学生。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年12月7日晚23:00,经学生举报,发现该同学在就寝时间仍滞留在女生宿舍,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唐杰严重警告处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商贸与法律学院
2019年1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给予徐鹏程警告处分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给予刘长鑫警告处分的决定
【关闭】